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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屋頂時,一定要註意規避這些法律風險!
臨朐光普新能源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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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屋頂時,一定要註意規避這些法律風險!
搶屋頂時,一定要註意規避這些法律風險!
2017-01-03 16:48:37
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由於不受規模指標限制,日益受到投資業主的青睐。然而,光伏電站是重投資,運行期要25年。
在25年的電站運營過程中,屋頂業主方可能出現破產、被司法機關查封,或者將屋頂抵押出售等情形
。這些情況,對於光伏電站來說無疑都是埋藏的“地雷”。
本文總結了在選擇分布式屋頂時,
投資商必須確定的4個事項和建議明確的1個問題。
必須確定一:房屋本身合法,無被拆除、禁用風險
依據相關法律,面臨被拆除或被禁止使用的幾種情形:
1)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
2)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不合格;
3)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存在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
如何規避風險
:
承租人在簽署租賃合同之前,應首先要求房屋業主提供四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竣工驗收證明
消防驗收證明
房屋產權證明
必須確定二:屋頂租賃合同簽署前,房屋未被抵押、查封
根據相關法律,發生以下兩種情形,屋頂租賃合同將無法履約:
1)在簽署屋頂租賃協議前,房屋已經被抵押。債務到期,屋頂業主(抵押人)還未清償債務,債權人對其拍賣、變賣導致所有權發生變化;
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如何規避風險:
1)建議承租方在簽訂屋頂租賃協議前,前往當地的不動產登記部門對出租方提供房屋、土地的產權進行調查,了解房屋、土地上是否存在抵押權。
2)在屋頂租賃協議或能源管理協議中增加因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的特別賠償條款;或者與抵押權人約定在其行使抵押權後繼續維持租賃合同效力。
一旦發生“拍賣”、“查封”等意外,下述2種情況,屋頂租賃人可以
證明房屋租賃協議簽署在房屋產權變動之前,可以“買賣不破租賃”為由,要求新產權所有者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1)租賃合同的當事人在抵押、查封前,
已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或辦理租賃合同公證的
;(實踐中,有企業出於稅負、登記繁瑣等考慮未進行租賃登記,這給光伏電站25年的生命周期內房屋租賃權潛藏了法律風險。)
2)有其他確切證據證明租賃合同簽訂於抵押、查封前的,如租賃合同當事人已在抵押、查封前繳納相應租金稅、在案涉房屋所在物業公司辦理租賃登記、向抵押權人聲明過租賃情況等。
必須確定三:屋頂出租房有權簽合同
根據相關法律,以下幾種情形,業主對建築物無全部所有權:
1)建築物(居民樓)產權分散問題
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單獨所有權,即對該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排他性的支配權;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共有部分為相關業主所共有,均不得分割,也不得單獨轉讓。
專有部分:一棟建築物內區分出的住宅或者商業用房等單元。
共有部分:指區分所有的建築物及其附屬物的共同部分,地基、屋頂、梁、柱、承重墻、外墻、地下室等基本構造部分由全體業主共同使用。
如何規避風險:
對於住宅樓、大型市場等建築物的屋頂,由於產權較為分散,其屋頂的出租、利用需要按照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議事規則,經過合法有效的民主決策程序後方可進行租賃。建議事先做好建築物產權權屬的調查,規避相關風險。
2)承租人轉租問題
屋頂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何規避風險:
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確認轉租人的出租行為是否經過出租人的同意,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其轉租房屋的授權委托書,並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轉租人違反上述規定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必須確定四:合同期限是有效的
1)屋頂租賃合同期最長20年
就屋頂租賃協議而言,屬於我國《合同法》規定的租賃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租賃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如何規避風險:
分布式光伏項目一般項目為25年,建議在合同中約定租賃期限為20年,同時約定協議到期之後,雙方對該協議以補充協議形式續簽5年。
2)能源管理合同
分布式光伏項目以能源管理協議的方式開展,通常采用“電價優惠、屋頂免費使用”的形式。由於不滿足“租金支付租賃物使用權對價”這一典型租賃合同的構成要件,僅簽訂了能源管理協議而未單獨簽訂租賃協議的項目,是否應當適用於《合同法》對租賃協議期限上限的約定存在一定爭議。
建議:
能源管理合同的期限為25年應該是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鑒於目前仍有爭議,為穩妥起見,我們建議在能源管理合同中約定項目周期為20年,並同時約定:協議到期之後,雙方對能源管理協議以補充協議形式續簽5年。
合同中建議明確:拆遷補償問題
房屋被征收、拆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顯然,補償是給房屋所有權人的,屋頂承租人並不是征收補償的直接主體。
補償標準:
實踐中,各地對於房屋征收的補償標準存在差異。有案賠償款比例補償,有按面積補償,有按前三年的平均效益補償,等等。
如何規避風險:
在屋頂租賃合同中,對其停產、停業損失是需要預先與出租人進行約定,並明確房屋面臨征收時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計算方式、征收補償的分配比例,以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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