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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十三五光伏規劃:2020年光伏新增裝機1.5GW
臨朐光普新能源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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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十三五光伏規劃:2020年光伏新增裝機1.5GW
山東十三五光伏規劃:2020年光伏新增裝機1.5GW
2016-11-30 10:36:52
濟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相關產業的發展。根據濟南市可再生能源資源及分布情況,圍繞徐州生態文明的建設,加快落實,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發展,其利用量折標煤140萬噸,“十二五”以每年30%的速度遞增,占能源消費比重由2010年的不到1%提升至目前的4%(其中市區占比7%左右),呈現增速、比重“雙提升”的良好態勢。
一、太陽能利用特色明顯
“十二五”以來,全市光伏發電裝機規模由2010年底的2萬千瓦,快速增長至目前的36.47萬千瓦,年均增幅高達178.72%,占新能源發電總裝機近60%,成為可再生能源發電最主要應用方式。將太陽能利用納入綠色建築設計標準規範,對12層以下住宅統一設計、建設太陽能熱水系統,結合新農村建設,鼓勵建設太陽能熱水器、暖房、暖棚等,2015年底全市累計太陽能利用面積400余萬平方米、有效集熱面積近100萬平方米,年可節約標煤20萬噸。
二、節能綠色建築初具規模
徐州市在全省率先推進以可再生能源利用為核心的綠色建築推進體系,太陽能光熱建築和地源熱泵應用初具規模,太陽能與地源熱泵復合式空調等新型利用模式也形成了一定的示範效應,有效集熱面積超500萬平方米、地熱利用面積超100萬平米。
三、生物質利用亮點突出
生物質能利用由發電、沼氣等領域逐步向成型燃料、生物乙醇等拓展,實現多元化利用,2015年,生物質能利用量突破100萬噸標煤,年均增長37.3%,稭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全面加強,城鎮垃圾集中收儲率由2010年的60%左右提高到95%,建成垃圾焚燒發電廠2座,裝機3.6萬千瓦,賈汪區馬莊村成為全國首家稭稈太陽能沼氣集中供氣工程示範村,先進模式及技術在全省推廣
四、實現風力分散式開發
濟南市積極探索低風速風力利用模式。2015年,中電投徐州賈汪江莊74MW低風速風電場示範項目建成並網,實現規模風電零的突破。
五、可再生能源產業快速發展
濟南市堅持“龍頭型帶動,上下遊延伸、鏈群式發展”的模式,推進可再生能源產業集群的發展壯大,目前已形成以中能矽業、羅特艾德、強茂電子、燃控科技等骨幹企業為支撐,以多晶矽、高效太陽能電池組件、風電回轉支承、新能源發電成套設備、環保節能設備等系列產品為主導,太陽能光伏、風電制造、清潔技術、生物能源為發展方向的特色產業格局,產業鏈條不斷完整,高端優勢日趨顯現,產業集群初具規模。
第二節存在的問題及挑戰
一、可再生能源占比偏低
近年來,徐州市依托新能源示範城市創建,在鞏固傳統煤電能源優勢的基礎上,把發展光伏發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作為主攻方向,走多能互補、多源並舉、綜合利用的能源發展道路。全市可再生能源產業快速發展,但由於能源消耗體量較大、經濟發展對煤炭依賴度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成本較高等問題,全市可再生能源占比依然偏低,距離國家、省目標還有較大差距。
二、屋頂分布式光伏推廣難
分布式光伏發電是國家在東部地區主推的光伏應用種類,而我市因屋頂資源難以落實且不穩定、融資渠道較少、項目收益不高等因素,導致我市分布式光伏發展速度較慢,截止目前,全市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僅為20兆瓦,不到光伏總裝機規模的10%。
三、可再生能源利用與生態保護有待銜接
近年來我市大力發展集中式光伏、風電以及生物質發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對周邊原始生態環境影響較大、可用資源禀賦摸底不清,導致可再生能源應用出現與經濟、社會、環境等不相協調的現象。少數項目影響了周邊景區的發展、占用了限制利用土地等資源。
四、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利用面臨新挑戰
“十三五”時期是徐州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工業化轉型期、城市化擴張期和經濟國際化提升期,全市經濟仍將保持平穩增長態勢,GDP總量穩定攀升,能源消費總量也將相應增長,“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難以騰出較大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空間,此外,在現有技術水平和產業基礎上,可再生能源產業還處於發展的成長階段,開發利用成本偏高,資源分散,利用規模小,生產不連續等問題明顯。大幅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應用規模,提升替代能力難度較大。
第三節發展機遇
一、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
近年來,國家密集出臺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掃清障礙,明確了“十三五”時期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戰略地位,提升了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同時還制定了到2050年再生能源占比達到60%的長期發展目標。我省和我市也出臺了相應的政策措施,配套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二、資源豐富優勢突出
徐州在太陽能、生物質能和風能等方面均具有良好的資源禀賦,徐州市太陽能資源豐富,是江蘇省最高日照值分布區,熱量多於華北,光能優於蘇南,我市也是全省的農業大市,年產稭稈穩定在500萬噸左右,適宜大規模開發利用;對於發展分布式光伏方面,徐州市擁有超過2億平方米的建築,近百個產業集聚區,屋頂資源比較豐富;此外,我市已建成大量光伏、生物質等利用項目,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積累了大量實踐經驗,為下一步發展可再生能源提供了良好的基礎保障。
三、機制改革帶來機遇
近年來,國家持續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大力推進“互聯網 能源”、新能源微電網、碳配額交易等平臺建設,目前,國家已示範建立了20余個智能微電網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個別重點工程已實現無碳能源供給,此外,國家要求到2017年,全面鋪開碳配額交易制度,為可再生能源發展帶來了新機遇。
第二章發展思路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決策部署,以建設“推進能源革命,加快能源技術創新,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為核心,按照分散利用與集中開發相結合、市場機制與政策扶持相結合、規模發展與產業升級相結合的原則,著力推進光伏領跑者計劃、分布式光伏推進工程、新能源汽車應用推廣工程、可再生能源互補利用工程、智能微網示範應用工程。不斷優化徐州能源消費結構,持續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重,減少化石能源消耗量,推動徐州經濟社會與環境、生態的協調發展。
到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大幅提高,形成常規能源有效互補的低碳綠色能源供應體系,利用量達到280萬噸標準煤,占能源消費比重7%左右。
1、光伏發電。到2020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15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裝機20萬千瓦以上,完成光伏領跑者計劃。
2、光熱應用。到2020年,全市太陽能光熱利用面積超過1500萬平方米;全市分散太陽能熱水集熱器應用規模達到120萬平方米,實現十二層以下建築太陽能光熱利用全普及。
3、生物質能。加快推進稭稈能源化、發電、沼氣等多元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稭稈能源利用率超過40%,實現新增沼氣年產量8000萬立方米,新增生物質(垃圾)發電項目15萬千瓦。
4、其他可再生能源:按照區域資源禀賦及能源需求,結合環保、生態保護,有序開發風電、地熱等可再生能源。
第三章重點任務
第一節加快推進太陽能應用
一、重點推進規模化分布式光伏應用
鼓勵現有電力用戶特別是重點耗能企業應利用既有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新建項目特別是綜合能耗超過3000噸標準煤的項目,無特殊原因均需預留分布式光伏建設空間;各類產業集聚區要強化引導,充分利用現有連片屋面,率先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示範應用。支持采取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方式,利用現有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等各類公共建築屋頂,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引導居民參與屋頂光伏電站建設,推進低密度住宅區整體規劃、建設戶用光伏發電,結合新農村建設示範區建設和精準扶貧,推進農戶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到2020年,建成3-5個市級分布式光伏示範區,力爭建成國家級分布式光伏示範區。
二、加強地面光伏電站建設管理。
按照“區域禁限、科學規劃、相對集中、適度增容”原則,結合可用土地資源實情和省控建設規模指標,合理布局地面光伏電站。對地面光伏電站建設用地實行分類管理,已有合理用途的未利用地,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建設光伏電站。實施地面光伏電站準入競爭機制和分布式光伏配額制,依托光伏領跑者計劃,切實提高地面光伏電站建設水平,降低光伏電站裝機成本。
三、大規模發展光熱建築一體化
嚴格落實新建和改造的12層及以下住宅項目,強制配套建設太陽能集中供熱水工程,推進太陽能光熱-地源熱泵耦合供暖技術,積極鼓勵城市居民分散安裝高效太陽能熱水器。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築工程(如學校、醫院、福利院等),有供熱需求或建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築(商場、酒店等)等熱水消耗集中的建築,配套實施應用太陽能集中供熱水。
四、加快推進太陽能照明應用
引導在市區新建公共綠地、廣場、公園、景區以及城市道路的照明、交通信號燈、廣告牌、標誌牌等處,以及新建住宅小區內的路燈、草坪燈等庭院照明以及政府機關、醫院、賓館等公共建築照明領域采用太陽能光伏照明系統。
第二節著力提升生物質能多元化應用水平
一、重點推進稭稈能源化利用
積極推進稭稈固化成型燃料項目建設,在城鄉炊事、取暖燃用等領域,加快推廣專用生物質節能爐具,到2020年,全市新增稭稈固化成型項目500處,年處理稭稈100萬噸以上。結合稭稈資源量分布,原則上按照每個縣區一座生物質電站,重點推進一批生物質能發電項目建設,加強推進稭稈壓塊站點、稭稈收儲運體系等建設,確保電站安全穩定運行。到2020年,力爭縣域實現稭稈發電全覆蓋。
二、加快實施沼氣供應工程
逐步推進沼氣產業化發展,大力推進大中型沼氣工程,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實現沼氣集中供氣,加快推進沼氣養殖互補的沼氣利用工程,積極推進戶用沼氣項目建設,有序推進沼氣發電。到2020年,建成大中型沼氣工程25處、養殖沼氣互補工程800處、戶用沼氣12萬戶,年供應沼氣7000萬立方米以上。
三、有序推進垃圾能源化利用
以實現垃圾“日產日清”為重點,結合垃圾儲運半徑、垃圾消納範圍等,充分考慮城市風向、環境保護等因素,科學布局、有序推進垃圾發電項目建設。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應用,推進汙泥、餐廚廢棄物等城市垃圾的能源利用。到2020年,全市垃圾能源利用率超過70%以上,全部區域做到垃圾“日產日清”,示範推進1-2個餐廚廢棄物能源化處理、生物燃料制備等生物質能多元化、能源化利用項目。
第三節新能源汽車
一、分類推進充電設施建設
按照“需求優先、適度超前、廣匯資源、相對集中”的原則,分類、分區域建設一批充電設施。以政府、車站、小區、景點、停車場、酒店、商超等人流密集場所為重點,規模化布局建設一批充電設施;結合公交、出租等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車持續推廣情況,依托加油(氣)站點,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建設能夠滿足需求的充電設施;圍繞物流、執法、環衛等優先推廣領域,充分結合車輛利用時間、運行半徑等,合理布局一批充電設施。到2020年,建成各類充電樁700個,滿足全市新能源汽車充電需求。
二、優化充電設施建設環境。
增加建設空間,在新建建築設計、既有建築改造、城鄉規劃、城鎮化建設等方面,要預留充電設施布設空間,鼓勵統一規劃建設;全面敞開市場,以企業和市場為主體,積極引入PPP、眾籌、群充電、無線充電、移動充電等投資運營新模式、充電設施新技術,加快提升市場活力。鼓勵新能源汽車運營及充換電服務經營企業,開展新能源汽車充換電服務等商業化運作。
三、加快推廣新能源汽車
繼續加強在公交、出租汽車等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擴大在物流、環衛、機場、公安巡邏、企業通勤、旅遊等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規模;在全市開展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宣傳工作,努力培養新能源汽車私家車市場。到2020年,全市力爭推廣新能源汽車1500輛。
第四節加快推進新能源微電網建設
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補、靈活配置、經濟高效”的原則,實施建設以智能電網、物聯網和儲能技術為支撐、新能源發揮重要作用的聯網型新能源微電網示範工程。以自主運行為主的方式解決特定區域的用電問題,建立充分利用新能源發電和電網提供系統支持的新型供用電模式,形成千家萬戶發展新能源以及“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劑”的新局面。到2020年,建成1-2個可再生微能源網示範工程。
第四章保障措施
第一節加強組織領導
明確實施責任。按照權責明確、分工協作的原則,明確各項任務責任主體。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並為規劃有效實施創造條件。充分發揮企業、社會團體、公眾等在規劃實施中的作用。
加強跟蹤評估。建立科學合理的評估機制,完善規劃實施評估指標體系,制定監測評估辦法,做好規劃實施評估,根據評估結果調整工作力度,促進規劃任務和目標順利實現,並視情況對規劃進行調整修訂。
第二節加強政策支持
積極爭取和落實上級在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領域的相關扶持政策,完善地方配套政策支持;將技術先進、優勢明顯、帶動和支撐作用強、推廣意義大、實用性強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納入全市重點項目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優先給予土地、信貸等支持和進行補貼;建立可再生能源項目審批綠色通道,進一步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快可再生能源項目推進步伐;積極搭建銀企對接合作平臺,鼓勵資本市場融資,拓寬融資渠道,研究設立可再生能源應用產業基金。
第三節大力實施創新發展
深入貫徹國家“新城鎮、新能源、新生活”行動計劃,切實抓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重點領域規模化應用;將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可再生能源配額管理、碳交易、工業和建築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等工作相結合,擴大可再生能源發展空間;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與互聯網相結合,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能力和利用效率;積極開展生物質供熱、分布式光伏應用、“互聯網 能源”、“智能微網”等先行示範;積極發揮市場作用,探索打包承建、眾籌等新型商業投資模式。
第四節建立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
完善可再生能源統計制度,進一步規範統計標準,及時發布統計信息。啟動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平臺覆蓋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重點可再生能源生產應用企業和相關服務單位,運用雲計算、物聯網、數據倉庫和移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手段,實現資源數據動態查詢功能、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數據填報、匯總和統計分析功能、重點可再生能源項目綜合管理功能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狀況、監測、監管信息發布等功能。
第五節優化提升配套服務能力
實行政府和企業聯動,加強可再生能源科技研發機構建設,設立重大科技專項,重點扶持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確定需重點攻克的技術難題,開展與之相關的重大技術難點的攻關,建立以企業和科研機構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通過項目委托和兼職、短期服務、合作研究、技術入股等柔性引進形式,積極吸納國內外新能源領域人才。加強與國內外大學及本地科研機構的合作,重點培養一批高層次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技術人才、管理人才和高素質產業工人,為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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